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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高职单招学校公布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2021-03-22 浏览次数:7959次

近日

河南省教育厅发布

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

通知公布高职单招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


高职单招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2021年我厅批准100所高校开展高职单招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高校未经批准不得开展高职单招工作。



(三)招生专业


各高校须在本校已备案的专科专业范围内自主确定2021年高职单招专业,所确定专业均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对于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的专业,高校应优先安排。拟安排高职单招的专业务必于2021年3月22日前通过“河南省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zsjhsb.haedu.gov.cn/)”报省教育厅审核。


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得安排高职单招。



(四)招生计划


1.高校按照“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的要求,在本校2021年专科招生总计划内自主安排本年度高职单招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高校可调至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时执行。


2.分专业招生计划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能力自主确定,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五)命题和考试


高校要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1年4月16日至4月18日。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高校不得在本校校区外开设考场,有不同校区的高校安排在一个校区内统一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高中生文化素质成绩原则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或部分科目成绩等级。中职生和社会考生参加高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省招办负责向高校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2.“职业技能”测试。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高校科学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按照教育部要求,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不低于总分值的50%。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办法由高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六)志愿填报和录取


1.志愿填报。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2.录取。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规则,严格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采取他人代收、转收等送达方式。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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